专利保护绝非恶意竞争的武器,确是破内卷的利剑
2月27日,光伏行业龙头企业阿特斯阳光电力创始人瞿晓华公开呼吁"反对以专利保护之名,行恶意竞争之实",将专利诉讼喻为"黑暗森林法则"的论断,犹如在光伏行业投下一枚舆论炸弹,在业界引发热议。此观点将专利保护与市场竞争对立起来,将专利保护等同于"内卷武器",这种认知偏差很可能将中国光伏产业推向"劣币驱逐良币"的危险境地,厘清正当维权与恶意竞争的法律边界,才是维护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中国光伏产业从"三头在外"到全球领跑,正是得益于通威股份、天合光能、晶科能源等企业持续投入核心专利构筑的技术壁垒,将专利保护污名化为"恶意竞争",实则是混淆了创新成果确权与市场竞争行为的本质区别。
专利制度的本质是创新驱动,而非竞争工具,中国光伏产业专利纠纷的显现恰恰标志着产业进入创新深水区,正如智能手机行业经历苹果三星"世纪专利战"后催生出全面屏、折叠屏等突破性创新,光伏行业的知识产权觉醒正是从"制造大国"向"技术强国"蜕变的阵痛,将必要的专利维权污名化为"内耗",无异于否定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规律。
简单将专利诉讼等同于恶意竞争,既违背法治精神,更可能助长侵权者的侥幸心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将"恶意"定义为"明知无权利基础仍提起诉讼"或"伪造证据"等具体情形。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受理的1987件案件中,被判定为恶意诉讼的仅占2.3%。
站在全球能源革命与科技博弈的十字路口,中国光伏产业更需要理性建设者而非情绪化批判。与其质疑专利保护的正当性,不如着力加强创新能力及专利保护的提升,构建更完善的知识产权生态。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惟有“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才能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提升全球核心竞争力。
2月27日晚间,阿特斯发布2024年度业绩快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收461.61亿元,归母净利润为22.91亿元,但从2023年财报显示其研发投入占比仅为4.7%,低于行业龙头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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