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0项!全国16省市氢能政策汇总!
2022最后一个月,国家及16个省市共计出台了近30项与氢能相关的政策。
国家
12月12日,工信部、发改委、住建部、水利部四部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应用。统筹考虑产业基础、市场空间等条件,有序推动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省、区绿氢生产,加快煤炭减量替代,稳慎有序布局氢能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推动宁东可再生能源制氢与现代煤化工产业耦合发展。
12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在氢能方面指出:释放出行消费潜力。优化城市交通网络布局,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推进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加强充电桩、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
同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指出加强货运车辆适用的充电桩、加氢站及内河船舶适用的岸电设施建设,在运输、仓储、配送等环节积极扩大氢能等清洁能源应用,加快建立天然气、氢能等清洁能源供应和加注体系。
浙江
12月5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省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氢能方面指出:鼓励开展核能制氢等核能综合利用,鼓励现役和新建煤电耦合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等转型综合能源服务商,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氢能、储能、节能降碳等清洁低碳能源领域科技协同创新,重点突破光伏组件关键技术、燃气轮机技术、深远海风电技术、氢能制储运技术、化学储能技术、二氧化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重点支持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综合能源服务、海上风电、抽水蓄能、氢能等领域发展。完善氢能、储能、能效、电力需求侧管理等领域标准。
12月7日,浙江嘉兴市发改委印发《嘉兴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中氢能方面指出:探索海上风电基地发展新模式。通过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开展“海上风电+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洋牧场+陆上产业基地”的相关示范项目,带动风电产业发展。结合海上风电开发,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海上能源岛、海上风电运维服务等新技术、新模式。
宁夏
12月5日,宁夏发改委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中氢能方面指出:推动可再生能源与氢能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离网型新能源电解水制氢,打造宁东光伏产业园绿氢规模化生产基地。到2025年,力争绿氢生产规模达到8万吨/年。推动可再生能源与氢能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离网型新能源电解水制氢,打造宁东光伏产业园绿氢规模化生产基地。培育风光+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模式,积极创建宁东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通过绿氢耦合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基多联产等项目,推动灰氢转绿、以氢换煤、绿氢消碳。到2025年,力争绿氢生产规模达到8万吨/年。
广东
12月6日,广州市发改委发布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文件指出,实施整车购置补贴。示范期内,对投入广州市示范运营的燃料电池汽车进行奖励,按照总量控制、逐步退坡的原则,对符合行驶里程、技术标准并获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的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购置补贴。落实省的有关规定,对获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且不少于5项关键零部件在示范城市群内制造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补贴3000元/千瓦(单车补贴功率不超过110千瓦)。
12月14日,广东东莞市发改局印发《东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文件提出,重点瞄准新能源汽车、电动轻型车、储能及光伏、氢能及应用等四大领域,提高低成本化工副产氢供应能力,积极发展电解水制氢、太阳能光解水制氢、谷电甲醇重整制氢等制氢技术和装备制造。积极发展低温液氢设备、高压储运、低压固态储氢等氢能储运产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氢站建设,重点在广深沿江高速、京港澳高速、G107、S256等重要交通干道规划布局建设加氢站。
12月2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氢能方面指出:支持氢能示范应用。鼓励重载及长途交通运输、分布式发电及综合能源等领域氢能示范项目建设,按总投资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资金支持。对“十四五”期间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加氢站,按广东省奖补标准予以1:1建设配套。对符合条件的制氢加氢一体站,电解水制氢用电价格执行蓄冷电价政策。允许发电厂利用低谷时段富余发电能力在厂区或就近建设可中断电力电解水制氢项目。鼓励开展天然气掺氢发电、城镇燃气管网掺氢等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应用。
氢能领域,鼓励围绕海水制氢、氢气管道输运等技术,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鼓励开展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催化剂、气体扩散层、质子交换膜、双极板,以及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阴极、阳极、密封材料、连接体等核心材料和零部件技术攻关。鼓励海上风电就地制氢、海上氢气储运等关键技术研发。支持电解水制氢、光催化制氢、生物质制氢等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发展高效安全氢气储运技术,鼓励膜电极、电堆、系统集成和氢能利用等技术研发。支持氢气制备、储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及零部件、系统集成、氢能应用等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安徽
12月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氢能方面指出:在光伏、风电发展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低碳、零碳枢纽场站。
上海
12月4日,上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能源领域“双碳”行动方案》,其中氢能方面指出:聚焦氢能技术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氢能多元化应用”等12条关键举措。
重点聚焦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光伏+储能”、“光伏+氢能”,实现顶科会展中心、万水路制加氢站等示范项目有效落地。
在符合条件的特定区域探索开展光伏制氢、风电制氢等绿氢示范项目及谷电制氢等示范工程,氢气自给率达到 30% 以上,光伏制氢等绿氢占比不低于10%。积极探索氢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分布式供能、氢能楼宇等应用场景的示范,稳妥布局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设施,依托顶尖科学家社区打造零碳示范园区,开展氢能分布式能源示范。
12月9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印发《上海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大力推进氢能应用研究,研发清洁、高效、经济的工业副产氢提纯制氢技术,突破高能效氢燃料电池系统、长寿命电堆、质子交换膜等关键技术。推动高压供氢加氢设备、70兆帕储氢瓶等多重储运技术的应用。开展兆瓦级风力、光伏等新能源电解水制氢集成及应用示范。
12月15日,上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交通领域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氢能方面指出:鼓励长途运输车辆使用氢燃料、LNG等清洁能源,同时鼓励并支持车电分离、电池租赁和换电等商业模式发展,积极探索氢燃料电池的多场景、多领 域商业性示范应用。到2025年,1500辆氢能源车辆得到示范应用,率先实现公交、出租车零排放转型,建成国内领先的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区;到2030年,市内包车、物流配送等城市公共领域用车实现清洁化。
四川
12月7日,攀枝花人民政府发布了《攀枝花市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共计23条。
河南
12月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郑州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其中氢能方面指出:培育氢能发展。推进郑州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与“郑汴洛濮氢走廊”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氢能在分布式能源、储能领域的应用,推动氢能与冶金、建材、化工等工业领域的融合发展。支持郑州市周边风电企业探索分布式制氢示范应用。
12月7日,河南省濮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申报2022年市级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其中提到,对绿氢出厂价格不高于同纯度工业副产氢平均出厂价格,且用于本市加氢站加注的,按照年度累计供氢量给予每千克15元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日加氢能力500千克以上,1000千克以下的加氢站,单站最高补贴不超过500万元;日加氢能力1000千克以上的加氢站(含改扩建站),单站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加氢站氢气零售价格不超过每千克35元,每千克补贴15元。
吉林
12月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吉林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其中氢能方面指出:深入实施 “氢动吉林”行动,加快建设 “中国北方氢谷”,构建国内领先的 “制储运用研”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格局,抢占绿色氢能产业发展新赛道和制高点。到2025年,氢能产业产值力争达到百亿级规模。到2030年,氢能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
12月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支持氢能一体化发展。鼓励可再生能源制氢与绿氢自消纳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在项目立项、节能审查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积极争取将省内符合条件的氢能项目纳入国家重点领域、重大规划项目清单,加强要素保障。
12月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氢动吉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公布了《“氢动吉林”行动年度示范项目清单(2022年度)》(共12个项目)《“氢动吉林”行动“十四五”滚动实施项目清单》(共15个项目)《“氢动吉林”行动“十四五”跟踪推进项目清单》(共30个项目)。
山西
12月8日,山西吕梁市人民政府印发《吕梁市2022年氢能产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文件提出,2022年度市财政预算1亿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氢能重卡汽车示范应用。补贴标准为:18吨氢能重卡汽车每辆补贴14万元;18吨以上氢能重卡汽车补贴,以18吨补贴14万元为基准,按车辆总质量限值每增加1吨增加1万元。
黑龙江
12月13日,黑龙江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三部门联合发布《黑龙江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氢能方面指出:集中优势资源发展碳捕集关键技术、二氧化碳高值化利用技术、大规模储能技术、氢能技术等前瞻技术。到2030年,氢基竖炉直接还原铁技术取得突破,短流程炼钢占比达20%以上。突破冶炼等前沿技术,推进炼化、煤化工与“绿电”“绿氢”等产业耦合示范。
内蒙古
12月14日,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伊金霍洛旗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其中氢能方面提到:重点发展“风光氢储车”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推进氢能源产业快速发展。伊金霍洛旗旗的煤炭、天然气、电力资源丰富,煤炭运输等重卡需求市场庞大,具备发展氢能源的独特优势。要加强统筹规划,加速产业布局,延伸产业链条,完善配套设施,打造氢能产业示范基地;要利用煤炭开采形成的复垦区和塌陷区,发展光伏发电、风电,利用低廉电价发展电解水制氢;要推动煤化工副产氢向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发展,逐步实现由灰氢向蓝氢、绿氢过渡;要推动协鑫、捷氢等氢能产业链项目如期建成投产,进一步增强产业集聚效应,建成集氢能生产、营运、输出及综合利用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家级氢能产业示范基地。
青海
12月19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其中氢能方面指出:加快培育能源新品种,科学布局氢能、核能等能源供给,形成未来能源发展新支撑;创新氢能与光伏、储能等融合发展模式,在海西、海南等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项目。推动加氢站建设使用。探索交通运输工具清洁能源替代技术,强化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探索氢气替代焦炭作为还原剂的技术路径,提升钢铁、铁合金行业整体能效水平,降低碳排放强度。
福建
12月21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福建省氢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其中指出到2025年,全省燃料电池汽车(含重卡、中轻型物流、客车)应用规模达到4000辆,覆盖全省主要氢能示范城市的基础设施配套体系初步建立,力争建成40座以上各种类型加氢站。
湖南
12月22日,湖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其中氢能方面指出:
加快先进储能材料、智能网联汽车、节能环保、新型能源及电力装备等绿色产业布局,推进氢能产业化。开展高性能燃料电池及高效氢气制取、纯化、储运和加氢等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示范,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鼓励企业、园区就近利用清洁能源。围绕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推进智能电网、风电、太阳能、储能、氢能、核电、地热能等领域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发展,打造支撑能源清洁生产和能源绿色消费的低碳装备供给体系。
天津
12月26日,天津市财政局印发《天津市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支持打造氢能产业发展高地。支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利用国家及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攻克可再生能源制氢、氢能冶炼、零碳工业流程再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关键核心技术。
山东
12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氢能方面指出:培育壮大氢能产业。加强工业副产氢纯化技术研发和应用,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和低谷电力制氢试点,培育风光+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模式。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促进完善制氢、储(运)氢、输氢、加氢、用氢全产业链氢能体系。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挖掘节能降碳潜力,探索开展氢冶金等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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